事師法五十頌
為什麼學習密法,必先熟讀馬鳴菩薩的「事師法五十頌」?
這「事師法五十頌」,是佛門弟子對於上師所應持有的儀規。我個人熟讀「事師法」之後,對自己所有的上師也應該如此的奉侍供養,徹底的努力去做到。因為我的一切密法,若無上師傳法,我又如何修持圓滿?
目前我的弟子愈來愈多,在美國西雅圖,法幢高樹,為了使法門更齊備,希望海內外諸弟子,共同研讀「事師法五十頌」,知禮敬 上師同門,不得知法犯法,我雖是隨順諸弟子,但金剛護法神均日夜守護,凡是輕易不如法的,皆得到很大的報應,到時候,我亦救度不得。 《蓮生活佛文集第46冊─西雅圖的行者》
佛法的本身,是重禮儀的。「事師法五十頌」是講:學生如何來恭敬上師的禮儀。 皈依的弟子要如何才算合於皈依的本份。(蓮生活佛文集第46冊第92-93頁)
在皈依前,就要好好去瞭解上師,平時「視師如佛」才對。(蓮生活佛文集第97冊第95頁)
社會的秩序由法律來維持,佛教的法由師徒之間的「事師法五十頌」來維持。(蓮生活佛在一九八六年八月二日於美國西雅圖雷藏寺開示)
註:此「事師法五十頌」文中的「上師」是指根本傳承上師。
以下解釋:
※符號: 摘自 蓮生活佛文集第97冊第93-106頁
●符號: 摘自 蓮生活佛於1986年7月19日在美國西雅圖雷藏寺開示
第一條
十方世界中,三世一切佛,恒於灌頂師,三時伸禮奉
※ 弟子要在一日之中,三個時辰(日初、日中、日落),禮拜與憶念自己的上師,如同三時拜佛般的恭敬。
第二條
起最上恭敬,合掌以持花,散彼曼荼羅,頭面接足禮
※ 對壇城獻花,對上師恭敬的行五體投地的大禮。 對密教的壇城及密教的上師,均要起最上的恭敬,用合掌或持花來散彼處,用頭面頂禮,用頭面手觸上師足,是身供養的表徵。
第三條
彼師或在家,及新受具戒,置經像于前,則息諸疑謗
※ 上師不管是在家或出家,或剛受具足戒,祇要在佛像前、經前,都要恭敬,不得有懷疑及毀謗的惡念頭。
第四條
若出家弟子,常淨心承事,已坐當起迎,唯除於敬禮
※ 對上師淨心承事,懂得讓座之禮。
第五條
彼師及弟子,當互審其器,若不先觀察,同得越法罪
※ 拜師前要先觀察老師,是否可承師,老師也要注意這位弟子可教導否,否則,同樣犯了不如法的過失,都是輕忽罪。
● 當一個弟子想要皈依一個上師以前,要先了解一下,了解這個上師,他的背景,然後他的一切經歷,甚至他本身的品性如何,要先了解一下,認為值得皈依才去皈依,因為有時候,你看到一個人,看到每一個老師,哎呀拜師了,只是想要拜師,碰到一個上師就拜一個,其實有很多也是錯誤。
● 當一個弟子想要皈依一個上師以前,要先了解一下,了解這個上師,他的背景,然後他的一切經歷,甚至他本身的品性如何,要先了解一下,認為值得皈依才去皈依,因為有時候,你看到一個人,看到每一個老師,哎呀拜師了,只是想要拜師,碰到一個上師就拜一個,其實有很多也是錯誤。
第六條
若忿恚無慈,貪愛多輕浮,傲慢自誇矜,抉擇不應依
※ 容易發脾氣,無慈悲心,貪心愛虛榮,傲慢自我誇張,這樣的老師,不應去皈依,所以要皈依先看清楚老師的習性。
第七條
具戒忍悲智,尊重無諂曲,了秘密儀範,博閑諸論議
※ 有大慈悲的,有大智慧的,守住戒律的,自我尊重,不諂不曲,通一切法的,才是好的上師,所以擇師時就必須注意了。
● 真正的上師要了解一切的佛法、密法,包括顯教密教,所有一切的法。從最基礎到最高深,通通要明白的。
● 真正的上師要了解一切的佛法、密法,包括顯教密教,所有一切的法。從最基礎到最高深,通通要明白的。
第八條
善達真言相,曼荼羅事業,契證十真如,諸根悉清淨
※ 一切法通達,親證十地菩薩之果位,六根清淨,沒有煩惱,才是好上師也。
● 皈依的上師是了解所有的佛法,對顯密教一切的儀軌,修行的程序,他已經得到了,進入了那個境界,他把這個修行的方法再教給大家,大家得到了,這樣子他才是真正好的上師。真正的上師,他是完全心中非常開朗,像光明的大日一樣。所有的毀謗進入他心中就燒了。所以大家記住,皈依的上師是如大日一樣,能夠解脫所有煩惱。
● 皈依的上師是了解所有的佛法,對顯密教一切的儀軌,修行的程序,他已經得到了,進入了那個境界,他把這個修行的方法再教給大家,大家得到了,這樣子他才是真正好的上師。真正的上師,他是完全心中非常開朗,像光明的大日一樣。所有的毀謗進入他心中就燒了。所以大家記住,皈依的上師是如大日一樣,能夠解脫所有煩惱。
第九條
若彼求法者,於師生輕毀,則謗諸如來,常得諸苦惱
※ 求法的弟子,不可毀謗上師,罵上師如同罵佛,一定很苦惱。
● 有的人他認識自己的上師不清,或者看出上師的毛病,他就會毀謗。在這當中也許是上師真的有錯,也許沒有錯。但是你皈依了他,你就要尊重他。
● 有的人他認識自己的上師不清,或者看出上師的毛病,他就會毀謗。在這當中也許是上師真的有錯,也許沒有錯。但是你皈依了他,你就要尊重他。
第十條
由增上愚痴,而獲于現報,為惡曜執持,重病相纏縛
※ 毀謗上師,是很愚痴的,很快得到報應,天上惡神入其心,必得重病,不得解脫。
● 一個真正的上師,他有龍天護法守護在他的身旁,一個假的上師,一定有惡鬼在他的四周。不管你皈依的對不對,你都不能毀謗。
● 一個真正的上師,他有龍天護法守護在他的身旁,一個假的上師,一定有惡鬼在他的四周。不管你皈依的對不對,你都不能毀謗。
第十一條
王法所逼切,及毒蛇傷螫,冤賊水火難,非人得其便
※ 毀謗上師,必犯王法,被毒物所傷,水災火災盜賊均至,一切惡鬼神常給災難。
● 一個佛教徒,他本身就是不可毀謗的,甚麼人都不可以毀謗的,何況是真正的上師。這是一個修養的問題,毀謗也不是一件好的事情,所以就是了了於心,知道了就好了,也不要放在心上。要養成不隨便毀謗,或者是根本不毀謗。
● 一個佛教徒,他本身就是不可毀謗的,甚麼人都不可以毀謗的,何況是真正的上師。這是一個修養的問題,毀謗也不是一件好的事情,所以就是了了於心,知道了就好了,也不要放在心上。要養成不隨便毀謗,或者是根本不毀謗。
第十二條
彼頻那夜迦,常作諸障礙,從此而命終,即墮於惡趣
※ 毀謗上師,自有惡神來賜災難,死後入三惡道,即地獄、餓鬼、畜生。
● 一個人有了毀謗的念頭,那個東西就來盜氣。所以早上修得很好,晚上都盜光,那等於沒有修。按照解釋所說,毀謗了真正的金剛上師,死後會入三惡道,就是地獄、餓鬼、畜生。
● 一個人有了毀謗的念頭,那個東西就來盜氣。所以早上修得很好,晚上都盜光,那等於沒有修。按照解釋所說,毀謗了真正的金剛上師,死後會入三惡道,就是地獄、餓鬼、畜生。
第十三條
勿令阿闍梨,少分生煩惱,無智相違背,定入阿鼻獄
※ 弟子承事上師,勿令上師有一點煩惱,若違上師意旨,背叛上師,入阿鼻地獄。弟子在承事上師方面,勿令上師有一點煩惱。尤其是人的口最容易搬弄是非,讚揚的少,毀謗的多,要知道罵上師如同罵佛,口供養的弟子,無智而搬弄是非,是違上師旨意,入阿鼻地獄。
第十四條
受種種極苦,說之深可怖,由謗阿闍梨,於中常止住
※ 阿鼻地獄是最苦的地獄,由於毀謗上師,就如此恐怖,痛苦無盡。
第十五條
彼阿闍梨者,弘持正法藏,是故當一心,輒莫生輕慢
※ 弘持正法的上師,弟子要一心承事,若有輕慢心,就犯以上重罪。
● 對上師一心承事的話,真正的上師會了解到你的心,他一定會教你法,使你因為上師的教法,而有成就
● 對上師一心承事的話,真正的上師會了解到你的心,他一定會教你法,使你因為上師的教法,而有成就
第十六條
常於阿闍梨,承事而供養,發生尊重心,則蠲除障惱
※ 盡心供養上師,尊重上師,由於上師加持,始可滅障礙、煩惱。
● 眾生給上師供養,上師也給眾生祝福,這個祝福就是一種加持的力量。
● 眾生給上師供養,上師也給眾生祝福,這個祝福就是一種加持的力量。
第十七條
又復於師所,樂行於喜捨,不吝於己身,何況於財物
※ 自己生命都可犧牲,何況財物,喜歡施捨的人有福報。
第十八條
勤修無量劫,難證如來果,今於一生中,阿闍梨賜予
※ 修行人若未逢上師,無法修持成佛,所以上師傳法,修持成佛,功德由上師所賜。
● 碰到一個真正的金剛上師,他才能夠成佛,因為他傳的是真正的密法,真正的密法當中才有無上成佛的心法,所以成佛的功德是上師,真正的上師給他的。
● 碰到一個真正的金剛上師,他才能夠成佛,因為他傳的是真正的密法,真正的密法當中才有無上成佛的心法,所以成佛的功德是上師,真正的上師給他的。
第十九條
普護其深誓,供養諸如來,恭敬阿闍梨,等同一切佛
※ 奉事上師,是自己初入門的誓願,同供養佛一樣重要。
● 由於真正的上師本身就是象徵著佛法僧。入密教之門,就是供養上師跟供養佛是一樣的重要。
● 由於真正的上師本身就是象徵著佛法僧。入密教之門,就是供養上師跟供養佛是一樣的重要。
第二十條
微細所愛物,特諸最上珍,求無盡菩提,誠心悉奉獻
※ 上師是一體三寶,用最好的東西承事,有無量無邊功德。
● 用最好的東西觀想給上師,給所有的佛菩薩,只要出自你的心意很好的,那就是個很大的功德。
● 用最好的東西觀想給上師,給所有的佛菩薩,只要出自你的心意很好的,那就是個很大的功德。
第二十一條
施佛阿闍梨,念念常增長,是最勝福田,速得菩提果
※ 供養上師,供養佛,是最勝福田,很快得證菩提果。
第二十二條
如是求法者,具戒忍功德,不虛誑於師,當獲金剛智
※ 對上師很誠意的敬奉,有忍耐性,不虛假的,一定可得如來金剛的智慧。
● 去求一個法、學法、求法,都是要忍耐的。 求法越辛苦,求得的法就越珍惜,越容易得到的就丟掉,跟破掃把一樣的不會珍惜的。
● 去求一個法、學法、求法,都是要忍耐的。 求法越辛苦,求得的法就越珍惜,越容易得到的就丟掉,跟破掃把一樣的不會珍惜的。
第二十三條
若足踏師影,獲罪如破塔,於床坐資具,騎驀罪過是
※ 不得足踏上師的影子,不得坐上師的床,不得用其常用之器具,這都有罪。
● 這是表示一種尊敬的意思。 平常做人也要有禮貌對長輩呀,對師長呀,有很多事情也是平常的一種禮貌,並不是硬性規定要這個樣子的。
● 這是表示一種尊敬的意思。 平常做人也要有禮貌對長輩呀,對師長呀,有很多事情也是平常的一種禮貌,並不是硬性規定要這個樣子的。
第二十四條
若師所教誨,歡喜當聽受,自己或不能,則善言啟白
※ 歡喜接受上師的教誨,若辦不到,可婉轉將情形表達。
第二十五條
由依止師故,所作皆成就,現樂及生天,何敢違其命
※ 由於上師傳法,弟子才能成就一切法,上師是無上福田,弟子勿違其命令。
● 上師把這個法傳給你,你因為得到法,才能成就法,這個飲水思源,上師根本就是佛法僧的源頭,也就是佛法的源頭。對於上師本身來講當然因為是傳法的關係,一定要得到法的成就,一定要懂得如何恭敬上師,這是一定的道理。沒有說我得到法然後我修法,又不恭敬傳法的人,這樣都是一種矛盾。
● 上師把這個法傳給你,你因為得到法,才能成就法,這個飲水思源,上師根本就是佛法僧的源頭,也就是佛法的源頭。對於上師本身來講當然因為是傳法的關係,一定要得到法的成就,一定要懂得如何恭敬上師,這是一定的道理。沒有說我得到法然後我修法,又不恭敬傳法的人,這樣都是一種矛盾。
第二十六條
師財如己命,師愛敬若師,師眷如己親,敬奉毋疏怠
※ 替上師守財,如同己命,不得浪費。恭敬上師所恭敬的人,恭敬上師之眷屬,不得怠慢。
第二十七條
不應於師前,覆頂及乘輿,翹足手扠腰,安然而坐臥
※ 在上師面前,儀表要端莊,像惡形惡狀的動作,翹腳或手扠腰的動作均不可。
第二十八條
或事緣令坐,勿舒於雙足,常具諸威儀,師起速當起
※ 威儀是佛弟子應有的,坐時雙足勿圖舒服而伸。上師一起立,馬上跟著起立。
第二十九條
若於經行處,不應隨舉步,端謹立於傍,無棄於涕唾
※ 上師必經之路,宜在旁肅立,恭迎恭送。上師若咳嗽、鼻涕,也不得有嫌惡之心。
第三十條
亦勿於師前,私竊而言說,及鄰近語笑,歌舞作唱等
※ 在上師面前,不可竊竊私語,一切不莊重的舉動,一律去除。
第三十一條
或令坐或起,各安徐禮敬,若於險路中,自己作前導
※ 對上師的指示,都要安詳敬禮,走在較危險之路上,要自己引導上師前進。
第三十二條
又不應於前,身現疲勞相,屈指節作聲,倚柱及牆壁
※ 在上師面前,精神要振作,不要有氣無力之樣,小動作均須停止,身體不倚柱靠壁。
第三十三條
或浣衣濯足,及澡浴等事,先白師令知,所作無令見
※ 洗衣洗澡洗足,先告上師,勿令上師看見。
第三十四條
又復於師名,不應輒稱舉,設有困問者,當示之一字
※ 不得隨意呼叫上師的名字,有人問,告於法號。
第三十五條
師或令幹集,當伺其遣使,於彼所作事,憶持常不忘
※ 常聽候上師之差遣,謹記上師交代的事,盡力去完成。
第三十六條
或笑嗽伸欠,則以手遮口,若有事啟聞,當曲躬軟語
※ 凡想笑、打哈欠、咳嗽,均用手遮口。有事情要講,須躬身恭敬。
第三十七條
若在家女子,淨心來聽法,合掌具威儀,專視於師面
※ 女弟子聽佛法,要以最清淨的心來聽法,要雙手合十,端莊兼具威儀,專注精神。
第三十八條
聞已當奉持,捨離於憍慢,常如初適嫁,低顏甚慚赧
※ 上師傳法,女子要細心奉持,不可自高自大,如新嫁娘一般,低頭學法。
第三十九條
於彼嚴身具,無復生愛樂,與善非相應,皆思惟遠離
※ 女子學法,要離虛榮,世俗飾物,不生喜愛,凡是不善的,要思遠離。
第四十條
常慕於師德,不應窺小過,隨順獲成就,求過當自損
※ 學師之德行,上師若有小過,不應擴大渲染,要學會隨順上師才有成就,若渲染上師之過,自己反而學法不成,有輕慢心,害了自己。
第四十一條
說法度弟子,曼荼羅護摩,城邑同師居,無旨不應作
※ 凡是一切法事,全應照上師的意思而作,沒有上師指示的,不可作之。
第四十二條
或說法所得,淨施諸財物,悉以奉其師,隨得而可用
※ 講經說法傳法的收入,應是上師的,若上師應許如何支配,才能動用之。
第四十三條
同學及法裔,不應為弟子,亦不於師前,受承事禮敬
※ 傳承法統,不可亂,同拜一位上師,不可再互為師或徒,這是法統。
第四十四條
若以物上師,二手持奉獻師,或有所施,當恭敬頂受
※ 呈物給上師,二手恭敬。師有施予,同樣雙手恭敬過頂領受
第四十五條
自專修正行,常憶持不忘,他或非律儀,愛語相教示
※ 佛弟子須專注修行功課,永恒不止,不合戒律的,不可行,不可故意尋上師之過。
第四十六條
若師所教敕,或病緣不作當,作禮咨陳,斯則無其咎
※ 上師的教導,要一一遵行,若因病,作不成,要婉轉解釋,如此才沒有過失。
第四十七條
常令師歡喜,離諸煩惱事,當勤而行之,恐繁故不述
※ 一切所作所為,必須常使上師歡喜,所有一切煩惱事,替上師解決,努力行之,恭敬供養,侍奉上師,不懈怠。事師法甚多,所以不全部說出。
第四十八條
彼金剛如來,親如是宣說,及餘教所明,依師獲成就
※ 佛如此說,依止上師,能得大成就。
第四十九條
若弟子清淨,皈依三寶已,當付事師法,先令熟諷誦
※ 凡有弟子來皈依,要他熟讀「事師法」,不得犯錯。
第五十條
次授秘密教,使成正法器,根本十四墮,同應善誦持
※ 弟子皈依灌頂後,再傳密法,使其成正法之修者,有密宗根本十四墮之戒律,也須教授之,使之受持,而成善金剛修持者。